10月16日,中兴通讯发布关于《对外担保事项》公告。
公告内容称,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P.T. ZTE INDONESIA(中兴通讯印度尼西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印尼”)已与印度尼西亚移动运营商P.T. Telekomunikasi Selular(以下简称“Telkomsel”)签订《Ultimate Radio Network Infrastructure Rollout Agreement》及《Ultimate Radio Network Infrastructure Technical Support Agreement》(以下分别简称“《设备采购合同》”及“《技术支持合同》”),中兴印尼拟为Telkomsel建设4G网络并运维服务等。
据悉,中兴通讯拟为中兴印尼在《设备采购合同》及《技术支持合同》项下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4,000万美元,担保期限自母公司担保函出具之日起至母公司担保项下的保证义务完全解除之日止(以下简称“保证担保”)。
此前,中兴通讯董事会同意其为包括中兴印尼在内的海外全资附属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亿美元的履约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母公司签署担保协议、提供银行保函担保等方式)额度,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由本公司董事会审批具体的担保事项。
中兴通讯表示:“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中兴印尼的业务发展和持续经营,为本公司带来合理的回报,推动本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中兴印尼为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担保风险可控。”